“太可怕了”!广东江门。女子在家中客厅休息,突然听到门口处传来声音,好像有人在拧门锁,女子胆战心惊地来到门前透过猫眼进行查看,顿时被眼前的一幕吓坏,一名没穿衣服的男子,正在试图开门进入她的房间。
【资料图】
女子立刻反锁房门,通过女子拍摄的视频能够看到,门把手被对方不停的拉扯,对于这种行为,换成谁恐怕都会吓得不轻。在确认大门安全,对方暂时进不来后,女子将门口的视频传到业主群里,提醒其他业主。
不少业主见状都表示不认识该男子,也不清楚对方这么做的目的。事后根据楼道监控显示,这名男子进入楼道时是穿着衣物的,然后蹲在墙角的位置就开始脱衣服,然后就发生了开头一幕。
目前,楼道的业主们已经通知了保安并报警,该男子也被警方带走,但出于何种目的做出这样的行为,目前物业和警方还在调查中。其中不少业主对于物业的预防工作并不满意,认为小区有三处保安亭,但都没有发现此事。
从这件事来看,确实令人害怕,因为这并不是正常人能做出的行为,不排除是醉酒或者存在精神状态问题,但要说保安失职,其实也不见得,毕竟对方是进入楼道里才开始不正常举动的,别说有三个保安亭,就算有10个保安亭,在外面也只会被当成一个正常业主。无法预见这种事情的发生。
男子的行为是否会受到法律制裁呢?
按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,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,情节恶劣的,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。
关于“情节恶劣的”,认定有以下几条标准:
(1)引起围观或造成现场秩序混乱;
(2)多次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;
(3)向异性或未成年裸露身体;
(4)在重要地区或者重要场合故意裸露身体;
(5)裸露身体,使被侵害人遭受惊吓的。
很明显,楼道也属于公共场所,脱光衣物去拉拽其他业主的大门,这种符合情节恶劣的标准,已经违法了,具体是否会受到行政拘留,就要看嫌疑人的状态的。
如果只是醉酒状态,那并不影响公安机关对其处罚,如果是精神状态问题,就要看他当时是不是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,是,就不予处罚,否则不影响他受到处罚。